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我們真的很不錯 只是我們不知道
現在的課都好閒.......
因為錢交很多,所以決定不稱它們為“廢課”
每個星期三堂的 information technology,說穿了就是我覺得那老師在打混。
丟給我和Mohament、Soltan一張紙,上面寫著用word做一份word的使用說明in English,然後我們就埋在裡面好幾個星期。
說穿了,大家其實都在IT裡思念家鄉。
瞄了眼隔壁的Soltan,頁面上出現的不是word,是滿滿的阿拉伯文。
而我,就在那個時候關心星光大道、馬總統和別人的網誌。
另一邊的白人小孩,在玩一種詭異的線上遊戲。
但,並不是我們很壞很混,那是一種蔚為自然的風氣。
或許因為這裡都是有錢人的小孩,或許這就是歐美的步調。
以前在上廢課的時候打混,會自嘲或被稱之為“頹廢”和“糜爛”
但這裡沒有這種名詞,那不叫頹廢、也不叫糜爛,那是一種光明正大的學習方式,way of life。
我覺得我是一個善於自我放鬆的學生,但是到了這裡,相較之下竟然還是認真緊張的與周圍格格不入。
高瘦版的羅賓威廉斯,我的語文老師,雖然本名叫Robert,但他不喜歡,反而為自己取了一個名字叫Lin = =
我想他挺欣賞我,因為我的回家作業或他交代我做的事我會做到70或80%,其他人則是在威脅利誘不斷鄭重提醒的狀態下才考慮把老師的要求當一回事。
不是他們很壞────「我要學我想學的,做我想做的功課,你有何指教?!」他們是這樣理直氣壯的。
但在我記憶中的同學們,能做到100%,或是心理承擔的壓力根本超過100%的大有人在。
每當Lin用他的口頭禪“goodgoodgood”大力讚美我的時候,不管他習慣性鼓勵的成分占多少,我都想跟他說:
「我真希望你能看看台灣的學生是怎樣的。」
在台灣的大家,其實奮鬥的極為優秀,只是環境和現實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而已。
我覺得這裡的老師沒有什麼尊嚴........
數學課,遲到了快十分鐘的學生一進門就大喊:我要看自然,明天我要考試!
包包一摔就走出門,老師抬頭問到:妳去哪裡?
學生轉頭不耐煩撇下一句:去櫃子拿我的自然課本。
夠酷。
接著,把自然課本拿來的她也沒看,開始跟她的朋友大聲聊天,外加調戲老師。
記憶中那位女老師已經講了10遍以上的請安靜和請開始作題目,but it didn't work.
最後,老師跟她正在教的學生說聲抱歉,站了起來,走到她們前面,我以為她要發飆了。
她翻開她們的題目本,說:太難了嗎?哪些地方不會?
然後開始用白板教那兩個女生,其中一個的腳還放在桌上,另一個不斷的搖三角椅。
我坐在教室的一角,正在背子集合和斜率、焦點的單字,覺得剛剛發生的一切太不真實。
那兩個學生,應該要被定位為不良學生、頂撞師長........
老師,應該要氣得發抖,大喊妳對老師的尊敬在哪裡、妳這是什麼態度、你該適可而止......
但是都沒有,所有在我記憶模式裡正常的反應都沒有出現。
一切是那麼天經地義。
我這樣一來,倒變成我憑什麼認為老師與學生的關係就該像我想的那樣?
在這裡上學的人,是多麼自由和幸福阿。
我想他們應該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
最近我好不容易發現一個可以讓我一個人吃午餐的地方。
最好的狀況應該是美食配好友,不然就美食配影集,以上都沒有至少要寧靜。
要認識新朋友、練英文對話和交際是必須的,但絕不是在午餐時間。
有了幾天安靜的午餐後,才突然憶起woolf、走廊和班基是那樣的好。
這裡的人都很友善。
我覺得用櫻蘭裡面的那種友善來解釋比較貼切,那是一種從小被教出來必備的東西。
在離開之前和三娘最後的談話讓我反省很多。
有時候想呈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那一面卻往往是別人最討厭你的部分。
當然會覺得有點無奈,但主要還是如釋重負。
因為我本來就不想當那個有氣質在旁邊微笑的人,我不是那種人,氣質和優雅在外型上我不想要。
會這樣做是因為不想裝熟,但是我最近體會到裝熟又怎樣?!
真心裝熟的時候,也可以很溫暖。
Soltan是個話很多的人。
有一次,我問他是不是所有阿拉伯男人都要留鬍子。
因為他跟Mohament的絡腮鬍會自動把年齡+10,恐怖指數+5。
他說不用,也可以選擇不留。
我喔了一聲,然後大概做出了一種這樣還算合理的表情。
結果Soltan用一種很可愛的奇怪眼神望著我:
如果男人不留鬍子,妳要從哪裡看出來他們跟女人有什麼差別?
腦海中突然閃過千秋王子、跡部、手越佑也和許許多多人的身影,讓我有0.1秒想要大笑的衝動。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沾麵與雜事
1.我一直到最近才注意到,我用一種很著急的速度在吃飯。
通常是在正餐的時候,白飯、義大利麵、焗烤等食物。我不知道我在趕什麼,但會拼命的想用最快的速度把東西給吃掉。
然後等食物一下子不見了,才會發現剛剛根本沒來得及品嘗食物的味道,引導出的結果是馬上在拿下一盤。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要吃的這麼趕呢?!
是因為怕好吃的東西被別人拿走、因為想快點寫功課.......這種原因在我經過情境實驗後一個個被刪掉。
今天,我才終於想起來,真正的原因是我討厭溫溫的食物。
我喜歡燙嘴的東西,喜歡會食物在我面前冒著濃煙。
當食物變溫的時候,它的香味沒了,原本的鹹度淹沒在空氣裡,要是湯的話還容易變的噁心。
沒錯,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總是趕著在食物變冷的時候把它吃掉。
這也解釋了我為什麼在吃甜點的時候不會趕、在吃涮涮鍋的時候非常的悠閒放鬆───因為這些東西不會冷掉,或是有東西在底下加熱。
記得我住在外公家的時候,我很喜歡把湯拿回爐子加熱,把菜放回微坡驢.......
外婆總是很包容我這種怪僻,但是我知道外公其實不喜歡我這麼做的。
現在想想,正因為他們是我媽媽的爸媽,所以我深知我的生活習慣、我的衣櫥、我的房間是完完全全不符合他們的標準,我真的感謝他們對我的包容。
拉麵王有一集專門講到沾麵,沾麵是一種拿乾拉麵沾各種湯頭的拉麵種類。
沾麵的對決裡,主角一心一意開發最適合沾麵的湯頭。
但是最後主角的對手贏了,因為他知道沾麵的弱點。
「一般店家只用放冷的麵條,配上各種講究卻只是常溫的湯頭,所以沾麵才會溫溫的難吃。」
對手把麵條浸過冰水後放在墊有冰塊的竹簍上,湯頭使用小爐子保溫,同時使用辣椒油取代了一般的豬油保持熱度。
最重要的是,那麵條不是一般的麵條,外層使用高加水率麵帶,內層則使用低加水率麵帶。
這樣混合的結果,會讓外層快速吸收熱辣的湯頭,卻仍然保有裡層冰冷的嚼勁。合在一起吃後,就變成冰火二重天的饗宴。
我很喜歡那一集的拉麵王,我想那句台詞是深深的烙在我心裡了,影響我現在吃飯的方法。
所以沾麵才會溫溫的難吃............
2.
一直以來,對木村這個人都是很好奇的。畢竟他可是和小裴並駕齊驅的日本天王!
之前有問過幾個人:「為什麼木村拓哉這麼紅呢?」
得到的回答卻是:「傑尼斯捧的。」
總覺得講這種話滿過分的…….
但是除了幾首SMAP的歌之外,對他一無所知,連臉孔都認不出來的陌生。
在開學之前很高興的看了Hero、Good Luck等片子,覺得木村也是個很特別的人。
應該說他是個人特色、明星特質非常濃厚的人吧。
看他演的戲,不管是檢察官、飛行員還是什麼,不能說他演技不好,而是那種’’阿,是木村耶’’的感覺都會深深的蓋掉原本的角色。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存在感非常強烈的人。
印象中跟木村完全相反的人就是Tom Hanks。
在看過他很多部片子以後,我才知道他什麼名字。而與其叫他的本名,我寧可稱他為甘‧佛洛斯特,記得他是雷恩大兵裡的少校,或是航站情緣裡那個傻傻又真誠的人。
總之,Tom Hanks是個最優秀的演員,而反觀木村就是最稱職的明星。
很多人把木村跟言承旭在長相、成就等方面相提並論,但我認為那真的是架勢和氣質上面的一段差距。
至今已34歲的他會在日本演藝界深具影響力有他的原因的,那是無可取代的木村君。
不過年齡真的是男明星的罩門...........
像小裴今年也即將邁入36大關,在這之前轉型的工作也是做的非常辛苦,不斷的嘗試各種類型的電影和戲劇。
但是在太王裡的表現證明他的辛苦有了成果:)
(碎碎念:既然已經證明不戴眼鏡也一樣帥,那考慮從此把眼鏡拿下來如何?不然留著長髮戴眼鏡真的好怪……..)
而最近新聞說木村當選日本女性最不想擁抱的排行榜第二名,理由是「明明年紀一大把了還要裝出’’擁抱我吧’’的樣子真令人噁心」。
同時廣告天王的稱號也被千秋先輩給搶走了。所以木村……也到了要好好思考未來規劃的時候了吧。
可以用小喬當模範好好的學習:)
最討厭的是,演技阿、長相和氣質這種東西都是很主觀的,所以以上文字以某方面來說都只是偏見罷了 =ˇ=
3.
我真的很喜歡跟阿拉伯兄弟聊天,每次都要忍住不能笑得太誇張...........
家裡有四兄弟不知道是種什麼感覺,不過根據目前的紀錄────
老三Jabenran曾經燒掉他們家的廚房。
老二Soltan在十三歲的時候騎小型機車玩,撞到牆壁而暈了過去,於是Jaberan走了過來把機車騎走,留下他哥哥在失去意識的躺在原地。
老大Mohament 提議要把Soltan從家裡的四樓陽台用繩子到拖吊到一樓,結果當Soltan 降落到二樓時,Mohament 割斷了繩子。於是Soltan撞破了他們家車庫的屋頂,雙手吊住車庫的支架才不至於摔死。
我認為最好笑的一次,就是當Soltan不小心失足掉進四公尺深的空井裡,Jabenran連忙跑回家告訴他們的母親這個消息。
母親問Soltan有事沒有,Jabenran回答哥哥沒事...........
And she went to the supermaket.
Soltan聳肩,無奈的說。
這些阿拉伯人喔........
4.
「其實,我也是偶爾想聽一下 ''原來妳也挺漂亮的嘛'' 這種話,才會穿這種衣服的.........」
「妳本來就很漂亮。不在於這些衣服怎樣,而是妳就是漂亮」
...............................................
「不要再離開我了。」
「你現在是王了。王應該待在皇宮裡的。」
「從今以後,有妳的地方就是我的皇宮。」
..............................................
一般來說,沒有人聽到這幾句話會不心動的吧。尤其講這句話的人是古裝版的裴勇俊的時候...........
如果說李智雅在進行這幾句台詞之時後沒有一點點愛上裴勇俊的話,我一點也不相信。
就算她有愛上,我也完完全全的可以諒解。
拍片,真的是緋聞孕育的溫床。
演員真是不容易的工作,或許當導演喊卡的那一刻,就必須從夢裡面醒過來。
上次在從學校走到44路電車那段路程的時候,突然手就點到了太王四神記原聲帶裡面的其中一首命中注定的相遇。
我以前不愛聽這首歌,因為它感覺就是管絃樂,有點悲、有點平淡、有點沉重。放進IPOD只是因為順手。
但在那段樹蔭滿布的小路上,我點了那首歌,連我自己都被嚇到的幾分鐘之後我眼眶就濕了。
第一次感受到原來沒有歌詞、沒有華麗旋律的歌也是有力量的。
它並沒有勾起什麼傷心的回憶或什麼的,但就是單純的讓人覺得很悲傷。
就只是很有力量的讓人感到很難過而已..........
不否認的,除了把端午節和許多中華文化占為己有之外,我欣賞韓國人。
THE END
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parallelogram 平行四邊形
我最近才發現我很喜歡這首歌。 當然是因為它的調調和節奏都跟我很合,但是後來發現我最愛的是算它的 韻腳 。
記得曄曄以前有說:既然有唐詩宋詞和元曲,不知道以後人們會用什麼文體來代表我們的時代?
方文山真的是奇葩。 如果有看過惡作劇之吻一兩集的人,會發現他的歌詞把直樹和湘琴的故事作了非常清楚的解釋。
當然我相信這應該是兩個作詞人合作的成果,因為這麼完整的歌詞真的太神奇太稀有了!
重點是它的韻腳真的好棒,每一句都很恰好的壓到,就算不是相同的,也能找到類似的代替。
這種精確度和敏銳度...............
Say U Love Me
作詞:方文山 王威登
作曲:林邁可
主唱:鐵竹堂Jason+南拳媽媽
Say that you love me Say that you care
遇到對的 人 是種緣 分
我不得不承 認 女生還是該要有分 寸
你要去瞄 準 你要的 人
不再被動的等 送上嘴唇變成你的 人
RAP
我認識一個女 孩 她天真活潑可 愛
她等 待 有個人可以給她一身三千寵 愛
不需要很有錢 不需要很帥
她脾氣古怪 有時候包容有時候你必須忍耐
爲什麽 她竟然愛上他她到底在 想什麽
她是否忘了帥哥不能愛是什麽
讓她亂了方寸 不知道該做什麽 我想說這怎麽可能
她捨得 捨棄自己的尊嚴與愛好
女追男的遊戲 一點都不害臊
一天到晚在他身邊 又 鬧 又 吵
只爲了能夠被他 瞪 一眼 就 好
她在這邊 而他在那 邊 她想被 他捧在手心上 面
而他裝做視而不 見 腦袋中 卻浮現 眼前儘是她在微笑的畫面
而她說
遇到對的人 是種緣分 我不得不承認 女生還是該要有分寸
RAP
重頭來 過 要快樂不要難 過
不要謊言要承 諾 她和他的愛情絕不懶 惰
就算有不安定的 因素 隨時出 沒
她也能排除萬難和他一起度 過
ok 這 慢慢倡動倡動 後外面順風順風 吹到的心中心中 盡是無限的感 動
他多次去注意她任何的一舉一 動 才發現自己早已不小心沉溺其 中
他知道 我想是他知道 所有她的一切 他都知道
他感到 她如此掏肺掏 心 心裡早就想把她抱 緊
不管未來艱難嫌隙再 多 只管現在能夠相愛再 說
想一起完成的事情太 多 就怕 時間 不 夠
而她說
遇到對的人 是種緣分 我不得不承認 女生還是該要有分寸
怎麼聽都聽不膩。
我現在在學校裡最熟的就是那四個阿拉伯兄弟裡面的其中三個。
其中那個最小的,大概12歲吧───跟我感情最好───因為我們兩個英文都很菜。
平常我們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把各種名詞用阿拉伯文和中文寫一遍,然後兩個人都會洋洋得意XD
最近先開始上一點數學、自然科學和社會等等的課,內容都是國中的程度,因為重點不是內容,是 單字 。
所以我必須開始背花崗岩、玄武岩、地殼、地核、因試分解、二次式、指數律、平行四邊形、蒸發、氣化和滲透的英文名詞。
寫單字卡的時候,真的覺得一切都很瘋狂。
我現在起床的時間應該跟灣灣一樣了吧:)
同時,在40集在家裡怎麼找都找不到的同時,網王41集又出了Orz
是不二和仁王的單行本呢!!不知道襄哥是否考慮用郵寄給一本我的方法來慶祝詐欺師的發跡.........
眼睜睜看著漫畫出了不能買真的很痛苦阿阿阿阿> <
2008年5月17日 星期六
拖了六個月
手癢又突然感覺有點孤單的時候,不要去惹事的方法就是寫問卷。
我很喜歡這份,這是有水準的問卷,果然來自豆女王就有不一樣的品質呢!
由此證→我拖了六個月才把它寫完。
請寫出五項你最想要的禮物: 如果她變成你的情人,你會]: [如果她變成你的情人,她需要改善的地方是]: [她變成你的敵人,你會]: [如果她變成你的敵人,讓你痛恨她的原因是]: 現在你最想她為你做的事是: 對她的整體印象: 你覺得周圍的人認為你是怎樣的人]: 喜歡的個性是: 討厭的個性是: [自己想成為的理想類型]: 給關心自己喜歡自己的人大喊一句吧: 挺好的,本來兩人份的禮金可以合在一起包了!
(1) 跟喬治與跡部試當’’一月夫妻’’
(2) 馬上會講法文日文跟韓文。
(3) 珍奶、魷魚羹和大溪的炸香菇。
(4) 開車。
(5) 肝的運作時間改成半夜三點。
回答下列問題:
[點你的人是]:
豆= 喵
[你們的關係是]:
黨內同志
[對她的五個印象]:
(1) 皮膚白皙
(2) 番茄湯
(3) 總是借我我不會買但是很想看的書
(4) 有很多可愛的人
(5) 酷
[她對妳做過最深刻的事]:
雖然一定不是這個,但是第一個想到的是跡部的裸照。
我們可能會各過各的….…..
不要在我面前拉筋就好了喲!~
表面上不屑理她,事實上是害怕所以躲的遠遠的。
皮膚白皙。
再想一個瘋狂的點子吧。
很適合當君主獨裁政體的領袖阿!
會甘心的跟她一起瘋瘋癲癲打拼的。
上高中之前是聰明,上高中之後是笨。
果斷+沉穩+體貼。
自以為是。真噁心。
不要那麼在意人類的眼光。
託各位的(祝)福,我過的很好。
★ 把這份問卷傳給你最想知道他們對你有什麼感覺的人:
(1) 毓
(2) 三娘
(3) 灣
(4)魚
(5)CC
(6) 廷廷
(7) 黃庭
(8) 馨馨
(9) 駙馬
(10) 希望豆子可以回答上半部就好了!
★以上被點名到的記得複製 (被其他人點過這就算了)
6號在跟誰談戀愛:
他的音響或書法用具吧。
如果7號跟10號在一起會是好事嗎:
有點沒爆點的題目耶,總覺得會長幼有序(?)的相處下去。
那8號跟5號呢:
1號有沒有兄弟姊妹:
剛脫離單身生活的哥哥。
你會不會追求3號呢:
想阿想阿!但compare to福山君,我應該不是她喜歡的型…… 4號最喜歡的顏色: 5號和1號是好朋友嗎:
那7號呢:
Oh,這不得了了,斷絕父女關係吧我想XD
4號是單身嗎:
不想回答這種問題,會讓她爽到。
5號的姓氏:
似乎跟89年的總統一樣呢。
10號的名字:
黎士棻(我就是想誠實~因為這是個好名字、酷名字)
4號的嗜好:
裝氣質‧阻止別人去她的房間‧網拍。
5號跟9號合拍嗎:
有趣耶。說實在我不知道,不過滿適合成為一起怨嘆的朋友。
2號讀哪間學校:
制服超好看但是老師超恐怖的學校。
隨便說跟1號有關的事:
撲撲跟豬豬。
3號呢:
北京人,福山雅治,賴振宏。
9號呢:
夏娜。
你試過對8號有feel嗎:
沒有,因為她雙眼皮太深,瀏海又太可愛:)
9號住哪裡:
530會到的地方。
咦咦?我不知道。
‘’看起來’’很高貴有氣質的顏色吧XD
星期三晚上是。
7號喜歡2號
剛開始可能會互看不爽,但到後會是無法離開對方的喜歡。
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This is Melinda, from Taiwan
沉了這麼久都沒有消息,是因為有一種想要躲起來的心情........
因為,我又要去上學了。
是那所British School。
曾經我們去看了那所美國鄉村式的 International School, 結果那個面試我的人不論長相、問話方式或態度 跟阿福的相似度都高達80%,超恐怖,驚嚇度100%(泣)
開學前彷彿有60%的喜悅、15%對於未來的期待、10%對於未知的恐懼,5%是像小孩子不想上學的無賴心情。
雖然說比例是這樣,但是5%實際的揮發效果卻遠勝一籌,也不知道在掙扎什麼,想到要繼續彷彿中斷的生活,剎那的反應就是躲回被溫裡吶....
已經把超乎我所求所想的放在我面前了,要充滿鬥志才對。
沒想到歐洲也有如此的高溫,滿街的人都穿著細肩帶,有人曾斬釘截鐵的說:短袖根本穿不到幾天,如今有點不攻自破的味道.....
我唯一好奇的是: 在這個人人都想曬黑的國度裡,阿魚是否還有撐洋傘的勇氣?XD
第一天上學的整個累到趴。回到家連講話的力氣都沒有了,感覺聽覺、反應能力和口語能力都已經用盡。
從五月開始我要上英語密集課,到九月之後(如果有辦法的話)會再度成為高二生。
British,這個字給人一種很難搞的印象,正如他本身的特質。
帶我的老師是個像高瘦版羅賓威廉斯的老人,雖然我猜他至少有半百了,但還是超有活力的,
雖然是英國人,但小時後在印尼長大,曾經在香港住了八年,後來又去了日本學了日文,德文也通。
基於他辛苦的放慢速度,努力消除英國腔,他講的東西還能懂八九成。
但是跟同年齡的人講話就不行了,那是高速版的芬蘭+英國腔、荷蘭+英國腔、非洲+英國腔,
而且每個人的速度都差不多都比CC說''很棒對不對''還要快上幾成,所以十句裡能聽懂一句就是萬幸了。
我真的很懷疑你們真的聽的懂彼此在講什麼嗎?這麼快根本就不是人話了........
每天都是九點開始第一堂課,對外宣稱八點半要到校,但實際上八點四十五就可以了。
目前還停留在乖寶寶七點出門的階段,不過我有信心將來一定可以越來越晚的。
這樣想想家裡住很近的八點半起床不就好了嗎?!真想勒那些人的脖子,三點五十就放學了不是。
從家裡到學校要一小時的車程:先搭家門口的公車到地鐵站,之後轉兩趟車,在轉搭路面電車,最後走個十分鐘才會到學校。
而最後一趟的44路面電車必須要從起站坐到終站,沿途的鐵軌都是蓋在森林裡的,總之搭這趟車是很享受的事!
其實就算我住在新店,每天五點放學到回家也是六點呢,跟現在是差不多的,所以───感恩啦。
今天上了第一堂的數學課,老師先拿一本10年級的題本給我做,都是解一元一次方程式,但是一到敘述複雜的應用題就容易傻眼。
重點是:那班只有七個人。
本來以為是老師在台上上課,所以一開始還擔心會不會聽不懂,結果她就走到每個人面前───分配個人不同的進度之後就到角落去了。
根據偷瞄附近的結果,一個新單元她最多也只講十分鐘,如果有聽不懂的她就坐在你旁邊把你教到會........
喔天阿,這是我期待一輩子的上課方式阿!唯一的壓力只是如果這樣還考不及格臉還真不知道要放哪...............
看到這麼多etc,就讓我想到兩三年前我爸很迷的一本書:80/20法則。
這本書的論點簡要來說就是世上的資源是呈現80/20的分布方式,舉例也就是世界上百分之二十的人其實掌控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財富,而不是50/50。
所以這樣來看,現在世界上百分之二十的學生正掌控著百分之八十的教學資源阿,資源是最根本的問題。
很有趣的,跟我同班的有一對從卡達(沒聽過對吧)來的兄弟,是不吃豬肉的穆斯林,他們看起來真的有一點隨時會拿槍出來的感覺XD
兄弟中那個哥哥喜歡攝影,當他秀給我看他拍的照片,我問他:那是什麼美術館或博物館?
他說:NONO,那是我家 Orz
後來我才知道卡達是全世界前三富有的國家。
這裡的餐廳也很棒,超像IKEA的餐廳,不過東西更多也更便宜,簡單來說就是料多實在物美價廉。
跟北一一樣是用一種加值的卡去買東西的,我很喜歡那樣,不用一直帶著錢包。
能夠接觸世界各地的(有錢)人是很好玩的事,結論是我真的覺得這裡很像某種程度的櫻蘭。
2008年5月2日 星期五
如果有啤酒、豬腳和全國性的潔癖
那就是德國了。
真是愛放假,五一勞動節之後自動補成了一個四天連假。
而且應該不會有那種把所謂禮拜六拿來補連假的機車事件.......
攻陷歐盟吧!!
不是去科隆,也不是柏林,而是杜賽道夫。
一個旅遊書上只占了兩頁的地方。
我爸開到了沒有速限的高速公路好開心,來回開了五百多公里他說一點都不累。
中途經過了一個叫拉肯的小鎮,說是裡面有一座大教堂,但我唯一記得的是那裏的裸麥麵包和鹽粒麵包.........
中午到了杜賽道夫,把車停在哥德紀念館前,走到公園裡吃水煮蛋和麵包。
之所以會說這裡潔癖,是因為連停車場都亮閃閃的充斥著消毒水的味道,街上的整齊度絕對是首屈一指的。
總之,對小角落的乾淨執著才是真正的潔癖。
穿過公園,來到國王大道,驚了一下────
原來新竹市圓環和城品那條河是抄襲這裡的構造,根本一模一樣,懷疑甚至連周圍的樹種都抄了。
沿街一路的名牌,愛不釋手卻又買不下去。
美麗的玻璃專櫃配上陽光,我媽說:「難怪黃睦倫要到歐洲來學服裝。」
(MOMO我媽真的很愛你耶XD)
腳痠了,看著地圖上有著一個叫「三越」的點,旁邊就是日本領事館。
於是天真的一家人就自動把「三越」解釋成「新光三越」,然後認為裡面熱熱鬧鬧的有美食街這種東西。
三越是三越沒錯,只是那是人家的辦公大樓................
受到嚴重打擊的一家人,士氣萎靡的、用著痠得不得了的腳慢慢踱步回停車處。
沿途忽然看見了麥當勞,想說勉強替補一下美食街的公用,沒想到才三四點裡面擠的跟市場一樣。
怎麼一回事,你們這些小歐洲不是反美嗎?!!
或許德國例外吧,這裡的星巴克也是我看過歐洲密集度最高的。
好不容易在裡面點了一些小東西外帶(總要看看別人的麥當勞在賣些什麼),然後坐回中午的椅子上吃。
我爸講了兩個我小時候很好玩的事:)
他說我兩歲的時候就很會講話了,問東西多少錢、問那是什麼、說我想要那個都講得頭頭是道,帶出去逛街總是會驚嚇到店員。
其實,這樣代表我其實學語言挺快的....................?
有可能是大了看不出來,有可能是沒有機會環境..................?
他還說,我從小就喜歡吃,但不是貪吃的那種。
他說在大約在我幼稚園中班的時候帶我去喝喜酒,吃到一半我突然要上廁所,他就帶我去。
據說,當時6歲的、圓嘟嘟的剪著西瓜頭的小女孩,上完廁所後一邊甩水一邊嘆息:
「阿,真可惜,不知道這段時間我錯過了幾道菜.................」
我笑到眼淚都流出來了。
才六歲呢!
傍晚,到了萊因河畔。
或許那是比較不浪漫的那一段,感覺起來是沒有水筆仔跟水量很多的淡水河。
晚餐,在領袖英明瑞智的領導之下,找到一家很棒的餐廳。
傳說來德國就是要香腸、豬腳跟啤酒,慶幸的是那家店通通都有,而且重點是平價。←光這點就吃的很開心了。
一種奇異的一點都不嗆的啤酒───我想沒有未滿十八不能喝酒這回事───充滿穀物的苦味。
心滿意足,而且不知道為什麼,走出店門發現天還亮著的感覺真好。
八點半,循著地圖到了萊茵河的另一畔,美麗很多,夕陽餘光晚霞,加上有著名的許多奇形怪狀建築充斥,沒有照片還真是不能形容。
九點,日落,慢慢地。
我的腳好痠,比今天還要痠的經驗似乎也只有在北京的那一次,在紫禁城裡腳欲斷而漸無知覺的滋味。
但是德國真的很好玩呢,就算我這篇都是流水帳,回想起來卻也是很精彩的。
走在河畔,日落的紅色餘暉,嘴裡還有著啤酒的氣味,想像George Clooney 正走在我的斜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