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勉強



 
# 爸爸總說我們家三個小孩三個樣

我現在好像可以大膽抓出那個特質的遺傳關係:

我--繼承了爸媽身上柔軟的那部分。

哥--繼承了媽媽柔軟的部份,爸爸堅硬的部份。

加--繼承了爸媽堅硬的部份。


哥說,兄弟姊妹的羈絆,是所有「冤孽」裡面最輕的(據說最重的是夫妻),真是個可愛的說法。



#  我有一個大膽的體悟

那天在思想基督教思想的核心是什麼,或許是因為最近探索自我的機會太頻繁了,我突然覺得「人的自覺-悔改」是非常重要、甚至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回想自己接受信仰的過程,似乎先是理智上接受了救贖的邏輯,再加上情感上認知到自身的「軟弱」(並非罪惡!)
其餘的部份,似乎都是可被稱之為「努力」與「勉強」的嘗試--努力堅定信仰、勉強更多相信。

在哪一本書上看到,人其實是由情感驅動的生物,而再灣灣的圖博分享之後,更加確信:除了理智上的認知之外,經由情感上的認知所產生的動機的威力,或許才是真正強大的、能夠使我們堅持、犧牲與付出的主因。

所以我因此認為,人除了在理智上接受救贖的邏輯,同樣也必須(是必須喔)在情感上也認知到這一切--關於我是個罪人、我需要救贖。
以前看過馬丁路德在悟出因信稱義說之前的那一段時間,每天都因為「覺得自己是個無可救藥的罪人」而陷入即大的憂鬱和哀愁中(我懷疑他那時有躁鬱症)。 姑且不論他可能有什麼受傷的童年經驗使他對於「罪」如此敏感,但他的確在情感上認知到了這一切,所以他能夠使他的思想和行動沒有矛盾、充滿動力的被結合。


過去的我,在情感上有認知到我是軟弱的。(我想這比較容易:在面對人不可抗的挫折、死亡、無法解釋的現象時)
但光認知到軟弱是不夠的,因為當我重新覺得自己強壯起來、只要好好努力、being positive的時候,就覺得我並不需要救贖。

我必須承認,我覺得我軟弱,但我並不覺得我是罪人。我在理智上可以承認我有惡念、毒念,但我也同時認為這個我的惡是無心的(畢竟人不是完美的不是嗎?),可以被我對良善的嚮往、努力給抵消掉。所以我也更不可能在情感上,覺得自己有著自己無法克服的罪,所以需要救贖。

我對基督教信仰在情感上認知的出發點,其實源自於軟弱,而不是罪。我覺得我是個軟弱的人,但我不覺得我是罪人。
 
而我認為,要成為我所認知的一個基督信徒,承認自己是罪人,是必須的、首先的前提。
 
而我必須說,我現在做不到。
我不會排斥、拒絕讓自己有這樣認知的機會,但同樣的,我也不想勉強自己去認知、體會什麼。
 
「勉強」這件事,對人生來說是必須的。但我覺得若要得到真實而堅定信仰上,不能勉強。
 
 

 


 


 
 

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亂抓一些東西




九月中旬開學到現在,過的太快了

開學那陣子令我黯然銷魂、苦惱不已的事情
(那時還對自己寫了一封短短的勵志信
希望自己之後可以笑著回想這件事)
還有隨之而來的後續與一些討論
 
現在好像慢慢的緩和下來、脫離爆炸的狀態
可以繼續往前走了


上了張老師和心洞
覺得人這個生物之所以特別的原因之一
就是我們有自我矛盾的潛力吧

Parent-Adult-Child
在戀愛、工作、人生該怎麼走的事情上
大家都有自己想像的理想的狀態和目標
但因為自己不夠了解自己、也不夠了解他人和這個世界
所以很容易在腦袋裡自己與自己打起來

想要的v.s 覺得這樣才是對的 v.s 覺得用別人的角度來想這樣也對

而根據這些課的收穫
要解決自我矛盾最直接的辦法
就是去知道並且承認自己到底是怎麼樣的人

理想是一回事,不論如何需要面對真正的自己(的一切:包括情緒、想法)
才能去想要怎麼調整,或是維持現狀

張老師說的自我探索的兩大目標

真誠:許自己作自己
尊重:許別人作自己

說的簡潔中肯的讓我感動!
我想我著實不夠真誠吧。


生活到現在
發現人真是貪貪貪貪貪貪貪貪心的生物
媽媽 說佛家要戒的三毒是貪嗔癡
我覺得我可真是充充裕裕的擁有這三毒阿!!!!!

至今擁有許多感激開心的事情
住在夢寐以求的水源和河濱公園旁邊
中午閒閒沒事就可以和林彥廷吃飯
跟很多厲害又意見很多的老師和同學上課
 
但至今走在文學院、走在附中前面
還是不太有我已經是台大的一份子的實感
就是還沒有
 
並且至今生活中
還是有一些和當初想像的台北生活有差距的事情
這些落差又時不時讓我覺得不滿足

總之
我很希望自己夠強壯
知道怎麼讓Parent-Adult-Child的三種自己好好合作